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研究生学术交流是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评价学校开放办学和国际交流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bat365正版唯一官网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校研〔2024〕3号)文件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研究生,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本院学制内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学术交流项目,包括国际学术交流项目和国内学术交流项目。其中国际学术交流项目,包括参加国(境)外国际学术会议、国际访学等项目。

第二章  国际学术交流项目

第四条 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国(境)外国际学术会议,了解学科国际前沿、拓宽学术视野、活跃学术思想。每位申请人在学制内最多资助一次。

(一)申请条件

1.有加盖主办单位公章的正式会议通知或邀请函,在国(境)外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提交报告的第一单位须为bat365正版唯一官网;

2.所参加会议为本专业重要性学术会议,优先支持博士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二)资助标准

资助申请人往返交通费、注册费(会务费)、住宿费和签证费等费用,不含市内交通费和差旅补助。每人资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实报实销。


第五条 鼓励和支持研究生赴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开展不少于3个月的国际访学,不含公派留学和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访学期间进行课程学习、科研合作、论文撰写等内容,每位申请人在学制内最多资助一次。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记录;

2.访学的机构应为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国际组织等;

3.优先资助博士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申请人往返交通费和签证费,访学期间生活补助3600元/月。访学时限一般为3-6个月,访学时间超过6个月的按6个月核算。

第六条 研究生院负责国际学术交流项目的审批,资助经费在学院“双一流”学科建设经费中列支。

第七条 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须于参会前1个月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

参加国际访学项目的研究生,须于活动计划开始前3个月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

【注意】个人申请需按照要求及时提交、主动催办、完成审批,不允许事后补办。

2.学院初审

导师知情、同意后,学院教学秘书和主管院长分别对研究生的学术交流活动申请进行线上初审。

3.研究生院审批

研究生院对研究生的学术交流活动进行线上审批,经研究生院审批后,方可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同时应在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备案,并做行前教育。

第八条 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所需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研究生打印审批后的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学院办理报销手续。寒暑假期间的学术交流活动费用,可延长至开学后两周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后期不再办理补报销手续。

第三章  国内学术交流项目

第九条 研究生须参加国内学术会议,了解学科动态、增长学术见识、活跃学术思维。学院负责国内学术交流项目的审批,资助经费在学院研究生培养经费、“双一流”学科建设经费中列支。

第十条 学制内研究生每学期可申请一次国内学术会议经费资助,资助经费含往返交通费、会议费、住宿费,不含市内交通费及差旅补贴。每次经费资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

第十一条 学院资助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学术会议和访学交流。

第十二条 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研究生个人应至少提前2周提交学术活动申请,同时提交主办单位盖章邀请函。

2.导师对研究生的学术交流活动申请进行初审,学院教学秘书进行登记并提交学院。

3.学院主管院长审批。主管院长对研究生的学术交流活动申请审批。

第十三条  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所需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研究生打印审批后的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学院办理报销手续。寒暑假期间的学术交流活动费用,可延长至开学后两周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后期不再办理补报销手续。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四条 资助经费的使用与报销,按照学校财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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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7日